跳至主要內容

補充註冊簿

當您遇到無法克服的 2(e)1 描述性駁回時,補充註冊簿是個不錯的選擇。

補充註冊簿一般適用於描述性商標,前提是該商標已實際進行商業使用。

如果您無法說服 USPTO 您的商標不具描述性,將商標登錄於補充註冊簿始終是個好主意。

相較於完全沒有註冊,補充註冊簿仍能提供若干優勢。

雖然登錄於補充註冊簿無法提供主註冊簿註冊的全部利益,但仍能提供下列利益

(1) 可就指定商品和/或服務,於已註冊商標使用註冊符號 ®,向公眾公示該註冊,並可能阻止第三人使用容易造成混淆的近似商標。

(2) 已註冊商標會被納入 USPTO 的已註冊及待審商標資料庫,如此 (a) 第三人較容易在商標檢索報告中發現該商標,(b) 向公眾公示該註冊,因而 (c) 可能阻止第三人使用容易造成混淆的近似商標。

(3) USPTO 審查員可將該註冊作為阻卻第三人申請註冊容易造成混淆的近似商標的依據。

(4) 可將該註冊作為向聯邦法院提起商標侵權訴訟的依據;雖然費用高於州法院,這意味著法官具備更豐富的商標經驗、裁決往往較快,且可請求禁制令救濟、實際損害賠償以及律師費和訴訟費用。

(5) 可依據國際條約,以該註冊作為在特定外國提出商標申請的基礎。

請注意,許多較新企業的商標若描述所申請商品和服務的特徵、用途或功能,一開始會先登錄於補充註冊簿。然而,隨著時間持續使用並執行該商標,該商標將能「獲得顯著性」,日後可能符合主註冊簿的註冊資格。通常,在商標於補充註冊簿註冊滿 5 年、準備提出首次商標續展時,再重新檢視此問題是合理的做法。

是否回答了您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