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15 聲明的資格
商標註冊人在成功克服商標註冊的初期關卡後,有資格提交 Section 15 不可爭議性聲明。此聲明適用於註冊日後已連續商業使用滿五年的商標。必須注意的是,並非所有商標都會自動符合此地位的資格;商標必須具有固有顯著性,並且多年來一直維持其顯著性。
法律優勢
提交 Section 15 不可爭議性聲明的主要法律優勢,是強化商標的法律地位。一旦獲准,此聲明即作為在商業中使用該註冊商標之專有權的確證。這表示該商標的有效性以及所有人對其享有的專有權,在法院中被視為不容置疑。不可爭議性可作為抵禦許多針對商標有效性之潛在挑戰的屏障,包括基於描述性或混淆可能性的主張。
此外,不可爭議商標可免於特定類型的挑戰,例如主張該商標僅具描述性,或已成為通用名稱。此豁免可為商標所有人節省原本用於防禦此類挑戰的時間與資源。
策略優勢
從策略角度來看,Section 15 聲明為商標所有人提供多項可強化其市場地位的優勢:
嚇阻:不可爭議商標向潛在侵權者與競爭對手傳達強烈訊息:該商標的有效性與專有權已穩固確立。這可遏止未經授權的使用,並降低爭議發生的可能性。
授權與特許經營:不可爭議性可使商標在授權與特許經營機會上更具吸引力。潛在合作夥伴很可能對已獲此地位的商標更有信心。
投資與估值:不可爭議性可為品牌大幅增值,使其對投資人、貸款機構與潛在買家更具吸引力。在商標為企業有價值資產的情況下,這一點尤其有益。
全球保護:不可爭議性亦可促進在外國司法管轄區取得商標保護的程序。部分國家可能承認該商標的不可爭議地位,並在評估註冊申請時給予更大權重。
商標執行:在對侵權者採取法律行動時,不可爭議地位可簡化法律程序,並可能促成更快的解決,因為商標的有效性已獲確立。
費用
對大多數客戶而言,我們通常會在提交商標續展時一併提交不可爭議性聲明。我們另收取 $99,且每類另有 $250 官方費用。在我們收取您的付款資訊時,您將可選擇將不可爭議性申請服務加入您的商標續展訂單。該聲明可於第 6 年或第 10 年續展期間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