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權利以在美國境內的使用為基礎。如果您並未使用商標向消費者宣傳您的服務,或作為目前正在生產並銷售給消費者的產品名稱,則無法註冊商標。
儘管保護商標須符合商業使用要求,您仍可在設立業務期間預留您想要的商標,以免他人在此期間取得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做法是提交基於您未來意圖使用該商標的商標申請。
在商業使用商標之前提交申請,可能促使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發出 Office Action,要求將申請改為意圖使用基礎。此調整需要在之後提交該商標未來商業使用的證據。
意圖使用申請的缺點是比其他類型的申請更昂貴,不過額外費用會分散在一年或更長時間內。在提交意圖使用申請約 8 個月後,您必須能夠證明您的商標正在商業使用,方法是提交 Statement of Use,通常需繳納 $150 的官方費用。如果此時無法證明商業使用,可申請 6 個月延期,通常需再繳納 $125 的官方費用。您最多可將商標申請維持有效達 36 個月,前提是您及時提交延期。
在商標實際使用前提交申請,可能引發申請日與首次使用日適用性的問題,進而導致 USPTO 出現延遲或複雜情況。
意圖使用申請的優點是,一旦您的商標獲准註冊,商標申請的申請日將作為您的首次使用日。因此,即使您需要兩年才實際開始在商業中使用您的商標,提交申請的日期仍將作為您聯邦商標權利開始的日期。若日後與其他商標發生衝突,這一點很重要,因為使用日較早的商標通常會勝出。最後,在您努力將商品和服務推向市場期間,您的意圖使用申請將阻止其他公司取得與您相同或近似的商標。一般而言,若您需要相當長的時間才能將商品和服務推向市場,且非常投入於使用特定商標,意圖使用申請會是很好的選擇。
此外,提交申請時,務必提供意圖使用或實際商業使用的有力佐證,例如顯示商標在相關活動中使用或用於相關產品上的照片。這可確保處理更順利並減少挑戰。
